本招標項目鼎城區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外墻裝飾工程項目已由常德市鼎城區發展和改革局以湘發改投資【2012】1363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中央投資及地方配套,招標人為常德市鼎城區人民法院,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創迪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CDZX2017-0161
2.2 項目名稱:鼎城區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外墻裝飾工程項目
2.3 建設地點:常德市鼎城區。
2.4 規 模:鼎城區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外墻裝飾工程項目,外墻立面裝飾面積石材干掛11300平方米,玻璃幕墻818平方米,招標控制價11213192.61元。
2.5 工期要求:150日歷天。
2.6 質量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
2.8 招標范圍:外墻裝飾工程等(詳見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和工程量清單)。
2.9 標段劃分:本項目為一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業按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湘建建[2015]190號文件要求辦理省外入湘企業基本情況登記(以“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網”查詢結果為準)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核發的入湘施工登記證(在有效期內);
3.2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幕墻工程專業承包壹級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3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為建筑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無在建工程;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其他人員具體要求詳見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0.15.1項要求。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評標辦法
本項目評標辦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號文件中“綜合評估法(Ⅱ)”。本項目資格審查方式為開標后資格審查。
5.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數額為:貳拾貳萬元整,由投標人基本賬戶轉入投標保證金的托管賬戶。投標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2017年2月6日17:00時。投標保證金具體要求詳見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3.4.1項規定。
6.招標文件的獲取以及澄清答疑發布
6.1 請從2017年1月12日~2017年1月18日17:00 時止(北京時間,下同)在鼎城區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進行網上下載/獲取招標文件、圖紙及工程量清單。如通過網絡下載,其招標文件、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與書面招標文件、圖紙及工程量清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標文件售價 400 元/套,遞交投標文件時繳納。
6.3 澄清答疑采用 網上答疑 方式。招標人對招標文件、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鼎城區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 上發布。
6.4 投標人應自行在《鼎城區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上下載/獲取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單、圖紙等相關招標資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標人應及時關注網上相關招標信息,如有遺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載或下載不完整)招標人概不負責,所造成的投標失敗或損失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及開標時間為2017年2月9日 9時30分,地點為 鼎城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鼎城區政務中心五樓)。
7.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寫標記的投標文件,或投標人未按本項目招標公告第6.1款規定獲取招標文件的,招標人將拒收。
7.3 投標人擬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須親自到場參加投標,授權委托代理人必須為擬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鼎城區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上發布。
9.行政監督
本次招標項目接受相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招標投標監管機構監督。招投投標監督機構為常德市鼎城區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站。電話:0736-7355109 。
10.招標人補充的其它內容:
10.1投標人必須單獨提供小信封(小信封內包含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原件),與遞交投標文件時一并提交。
10.2投標人須在技術標中明確質量通病的防治方案和措施。
10.3行賄檔案查詢規定:
如果投標單位在“高檢院行賄檔案查詢系統”中有行賄行為記錄,則取消其投標資格。
12.聯系方式
招標人:常德市鼎城區人民法院
招標代理機構:湖南創迪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朝陽路長勝橋沙港家苑1棟1單元1樓
聯系人:李忠勇 肖德進
電 話:0736-7262528